仙桃市正式出台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新规
为严格保护陆生野生动物资源,维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与自然生态平衡,夯实生态文明建设根基,筑牢生态安全屏障,7月29日,仙桃市人民政府正式发布《关于划定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和禁猎期等禁猎事项的通告》(以下简称《通告》),明确全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范围、禁猎时限、管控要求及法律责任,进一步细化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举措,推动全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法治化、常态化开展。
野生动物是自然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维系生态稳定、优化生态环境、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键要素。仙桃市地处江汉平原腹地,湿地资源丰富,野生动物种类繁多。近年来,随着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,全市野生生物种群数量稳步提升。此次《通告》的出台,是仙桃市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举措,也是常态化、法治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抓手。
《通告》明确规定,仙桃市全部行政区域划为陆生野生动物禁猎区,全域全年实行禁猎。禁猎期间,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开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、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、破坏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等各类违法活动,从空间、时间双重维度构建全方位、无死角的野生动物保护防线,坚决杜绝非法狩猎行为。
同时,为从源头斩断非法狩猎链条,《通告》全面明确禁用猎捕工具与猎捕方式。禁用工具涵盖军用武器、气枪、体育运动枪支、弹弓、弓弩、爆炸物、毒药、地枪、捕笼、粘网、猎夹、激光设备、电击装置、无人机、电子诱捕装置等各类危害野生动物及人畜安全的猎捕装置;严禁夜间照明行猎、歼灭性围猎、电击、火攻、烟熏、网捕、犬捕、挖洞、捡蛋、捣巢、无人机坠箭投网等各类违规猎捕方式,彻底封堵非法狩猎渠道,全方位织密野生动物保护防护网。
此次禁猎新规覆盖范围广、管控力度大、惩戒标准严。下一步,仙桃市林业、公安、市场监管等部门将进一步整合执法力量,加大日常巡查、突击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,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地、农林结合部、餐饮市场等重要点位,严厉打击各类非法猎捕、交易、食用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。对违反禁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,情节严重、构成犯罪的,坚决追究刑事责任,持续保持高压整治态势,筑牢生态法治防线。(仙桃市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张粤)